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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保修条款应在何时、何地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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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保修条款应在何时、何地获取?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房屋保修条款应当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房屋时提供给购房者。通常情况下,这些保修条款会作为购房合同的一部分或者以附件形式随合同一并交付。购房者有权在决定是否签署购房合同时,预先详细阅读并理解房屋保修的相关内容。

【引用法条】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这里包含的信息应当包括房屋保修信息。

2.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这说明开发商必须提供并执行保修条款。

房产开发商是否有义务提供保修书?

房产开发商确实有义务提供保修书。房屋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其质量直接影响到购房者的居住安全和生活质量,我国法律法规对此有着严格的规定。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交付商品房时,应当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其中,《住宅质量保证书》实质上就是一种保修书,它明确了房屋各部分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引用法条】

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同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产权人、使用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2.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保修书。工程保修书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房产开发商在交付房屋时必须提供保修书,这是其法定的义务。购房者有权在购房时要求开发商出示并提供符合规定的保修书,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购房者应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在合同文本或其他相关文件中明确获取房屋保修条款,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如果开发商未能及时、完整地提供房屋保修条款,购房者有权要求其补充提供,并可在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