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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确权后能否自由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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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确权后能否自由转让?

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用于村民建造住宅。确权是对宅基地使用权的确认和登记,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转让。个人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转让,且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受让人必须是无宅基地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此外,转让行为也需要得到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 《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能否购买宅基地?

根据土地制度,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其使用权主要授予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常指的是非本村村民或者城市居民,他们在法律上一般不具备购买宅基地的权利。因为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是基于村民身份,旨在保障农民的基本居住权益,而非一种商业投资或资产交易。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 《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以上法规明确了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和条件,强调了农村村民的身份要求,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直接购买宅基地他们可以通过购买农村房屋(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捆绑)的方式间接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但这需要遵守严格的法律规定,并且在实践中操作复杂,受到诸多限制。

宅基地确权后并不能自由转让,其转让行为需要遵守严格的法律规定,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并需得到相关部门的审批。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确保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