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热线:
文章详细

金山区司法局坚持司法为民,不断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今年以来,金山区司法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在市司法局纪委、律管处、公管处、市法律援助中心及区纠风办、区监察委的具体指导下,取得了可喜的成绩,1-8月行风实现法律服务零投诉等佳绩。具体做法是:   一是坚持“靠党风抓政风、以政风促行风”,以正确的理念和主题教育引导政风行风建设。金山区法律服务单位基层党支部覆盖率100%,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党员在政风行风建设中的作用。区司法局坚持以正确理念引导政风行风建设,如提出了“将每一位进门的人当作行风监督员”、“树立正确的法律服务价值观等八项共识”、“行风是法律服务生命线”、“个个当事人都是行风监督员,个个法律工作者都是行业形象”等理念,较好地统一了思想。区司法局每年都开展主题教育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今年以来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法律服务单位规范达标等多项主题教育活动。   二是坚持以制度建设保障政风行风建设。坚持政风行风责任签约制度,每年政风行风工作列入区司法局重点工作,召开大会进行重点部署,局领导与基层单位就“党风廉政责任制”、“行风建设责任制”、“作风建设责任制”进行签约,明确责任,并由区司法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定点联系基层、加强指导;坚持加强社会监督,每年都根据需要调整、充实区司法局行风监督员队伍,一年召开2次座谈会;坚持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各类制度、工作流程、收费标准上墙,接受监督方便群众;坚持开门纳谏制度,每年下发《金山区司法局法律服务征询意见表》,走访有关部门,广泛听取当事人、有关部门对法律服务的意见建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坚持将全区五十多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如数纳入法律服务行风建设范围,结合金山实际做到统一管理、一视同仁。  三是坚持在法律服务系统推行“五四三二一”法律服务公约。“五四三二一”的服务公约,即“五心”:来访接待要热心、察言观色要细心、解答问题须耐心、排忧解难要尽心、维护稳定树恒心;“四个一”: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请坐、一句稍候谅解、一杯茶水暖心;“三个不忘”:接待咨询、法律服务不忘法律、不忘原则、不忘纪律;“二个转变”:变单一咨询为多功能服务,变高龄老人等弱势群体到法律服务单位求助为上门服务;“一个宗旨”即:立足社区、关爱群众,服务第一。   四是坚持以争创文明单位和各类示范岗作为政风行风工作重要抓手。积极争创文明单位,局机关、国信公证处、金山公证处、区法律援助中心、群成律师所、开乐律师所、中汇律师所等被评为2005-2006年金山区文明单位,中汇律师所正在积极申报2007-2008年市级文明单位。积极争创各类示范岗,区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开乐律师所、漕泾镇司法窗口、朱泾镇司法窗口被评为上海市老年维权示范岗;鸿生律师所被评为全国青少年维权示范岗,区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上海市青少年维权示范岗,群成律师所、浦南律师所成为上海市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网络成员单位。  五是坚持认真规范处理政风行风投诉。认真慎重地处理当事人的投诉,对于每起当事人投诉案件,依法查实,作出合适处理意见,使得当事人、被投诉法律服务工作者都能心服口服,表示满意。2008年1-8月,金山区未收到关于法律服务办案质量的任何投诉,实现了零投诉。   六是坚持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区法律援助中心2008年推出了加强老年人法律援助系列新举措:制作新法律援助联系卡,如数发放到全区约5万70岁以上的老年人手中;明确一项新标准和三类不再审查对象,切实降低老年人法律援助门槛;依托全区各村(居)老年活动室,组织力量逐一开设老年人“老年维权与法律援助”专题讲座;进一步推行老年人法律援助优先制度。两家公证处推出午休时间、双休日接待制度,进一步方便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