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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合肥新车入户将实施“国五”排放标准

根据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自2017年7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为落实新标准,市公安部门将对在本市办理新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进行达标核查,凡在规定时间节点未达到国五排放标准的车型,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不予注册登记。市环保局提醒,各机动车销售企业应当根据本通告组织安排销售计划,并履行向购车者告知本通告有关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