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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须明码标价 44家楼盘中介价格违法被查

12月6日,省暨合肥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提醒告诫会召开,省及合肥市价格监督检查部门以及50家房地产中介机构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要求各相关经营单位销售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二手房,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及《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实行明码标价,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加强价格自律,诚信经营,杜绝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发生。提醒、告诫商品房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房过程中,要重点注意和避免出现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公示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采取多种方式明码标价,标价内容不一致;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销售商品房的行为。提醒、告诫商品房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落实商品房实行明码标价、“一套一标”的规定。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或者利用标价形式和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由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规实施行政处罚。

安徽省44家楼盘和中介机构涉嫌价格违法被查处

据悉,这些被查处的房地产经营企业主要涉嫌存在以下价格违法行为:不标示在售商品房价格信息;不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不标注销售状态;不标示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等核心价格因素;标示虚假实际成交价格;强制收取代收代办费用;擅自提高前期物业收费标准等。

为加强房地产市场价格监管,安徽省住建厅、省物价局还联合向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发出“规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行为提醒告诫函”,督促其遵守价格管理的相关制度。本月,安徽省各市的价格主管部门将继续全面检查辖区内在售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受理社会举报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对涉嫌价格违法案件严肃处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价格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