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热线:
文章详细

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漳州市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的通知

芗城区、龙文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漳州市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闽政[2000]文165与),现予以印发,从即日起实施。
漳州市人民政府
二000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