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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北方药博园货场大街两侧拆迁实施方案的通知

  桥东区和裕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北方药博园货场大街两侧拆迁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石家庄北方药博园货场大街两侧拆迁实施方案
  
  为实现市政府确定的“北方药博园基础设施8月28日开工建设”的目标,现就货场大街两侧拆迁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拆迁任务
  
  依据《石家庄北方药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货场大街北起南二环,南至建华西路,长2.16公里,宽100米。凡在规划红线内的所有建筑均在拆迁之列。
  
  二、责任分工
  
  北方药博园货场大街拆迁工作由相关部门和辖区政府组织实施。按照行政区划、母体归属关系及部门职责,有关部门和区政府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一)市发改委:负责办理货场大街道路项目立项手续。
  
  (二)市规划局:负责办理货场大街道路相关规划手续,出具规划红线图。
  
  (三)市国土局、市地产集团:根据市政府有关政策制定货场大街拆迁和安置方案;市地产集团(土地储备中心)承担储备资金、补偿资金及土地整理工作。
  
  (四)市建设局、市拆迁办:负责办理拆迁许可及相关建设审批手续,并对拆迁补偿标准和程序进行指导。
  
  (五)市信访局:负责配合、协调做好项目拆迁信访稳定工作。
  
  (六)桥东区政府:负责涉及塔谈村、留村占压红线建筑物的拆迁工作(涉及留村救灾仓库、留村京都润滑油公司、月亮湾小区),负责修建货场大街占用两村集体土地的协调工作和征地工作。
  
  (七)裕华区政府:负责大件运输公司宿舍、胜南客运站、国大集团仓库、东景华庭物流有限公司、第一五交化总公司、华北彩钢压型板有限公司、市二金属仓库(现属平安医院)、河北省石家庄汽车配件公司和南位村的拆迁工作,负责修建货场大街占用南位村集体土地的协调工作和征地工作。
  
  (八)市财政局评审中心:负责货场大街拆迁补偿全线的跟踪评审及补偿结果审定。
  
  (九)药博园管委会:负责各项工作的联络、协调、督导和落实,掌握全面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三、工作步骤
  
  此次拆迁工作分四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6月15日至6月25日,各区落实责任人,进行调查摸底、入户评估、现场勘查,同时各相关部门办理完毕项目审批手续;
  
  第二步:6月26日至8月10日,全面实施拆迁补偿;
  
  第三步:8月11日至8月20日,全面清场及三通一平,完成施工设计;
  
  第四步:8月28日,正式建设开工。
  
  四、工作流程
  
  入户宣传动员→完成评估→签订补偿协议→腾清房屋→房屋拆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为确保货场大街拆迁工作顺利进行,桥东区、裕华区政府要迅速成立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管领导挂帅,相关部门和办事处参加,组成懂政策、懂业务的强有力工作班子。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按照行政区划和母体归属关系明确工作任务、时限要求及具体责任人,保质保量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市规划局、国土局和地产集团要明确专人,加强与两区政府的沟通联系,及时协调解决拆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全力配合好货场大街拆迁工作。
  
  (二)深入调查,摸清底数。桥东区、裕华区政府要按照货场大街道路规划红线,深入调查了解涉及拆迁单位地面建筑物情况,三日内摸清底数,列出清单(包括单位名称、涉拆建筑、拆除面积、占用土地面积等)。同时,要准确把握涉及拆迁单位的思想动态,充分估计可能遇到的困难和出现的问题,为实施拆迁工作做好准备。
  
  (三)把握政策,确保稳定。货场大街拆迁补偿,由市国土局、地产集团按市政府统一政策执行,特殊情况由辖区政府上报市政府研究解决。在实施拆迁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政策,统一标准,做好艰苦、深入、细致的动员工作,防止矛盾激化,不能出现不稳定因素,确保货场大街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四)加强督导,抓好落实。药博园管委会对货场大街拆迁工作每两天调度一次,桥东区、裕华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指定专人,按时向药博园管委会报送拆迁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将货场大街拆迁工作纳入市政府督查和行政效能监察范围,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影响拆迁工作的,由市行政效能举报中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1.《石家庄北方药博园货场大街住宅拆迁补偿安置方案》